275、阴差阳错(6000~)-《盛世倾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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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凤倾狂看着凤归远清雅温和的眉眼,听着他这熟悉的一句话,脑海里混沌的思绪犹如被闪电划过一般。

    这是她曾经说的话语。

    她曾经亲昵的在一个人的耳边说:我叫凤倾狂,敢负天下为卿狂。

    “大哥,你……”

    心底升腾起了一个惊骇的想法,那惊骇的想法让她口中的话语都语不成句。

    凤归远丝毫没有发觉凤倾狂的变化,他依旧在她耳边轻轻的诉说着:

    “我好不容易将她的灵魂铸就,只要一个合适的身体,她就能复活,她就能陪着我。可是那突如其来的天之力,却炸散了她的灵魂,魂魄碎了,我的梦也碎了。她变成了一个体弱多病的弱智儿,不过没关系,这样也好,至少还是她。我从小对她呵护备至,生怕她磕着碰着,就等有朝一日还能凑全她的灵魂。可是……”

    凤归远的话语顿了顿,眼眸中泛起了厉色冷光。

    “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一个你,鸠占鹊巢。啊,你以为你瞒得很好,可是怎么瞒得过我呢?我亲手将灵魂送进她的体内,又怎么会不知道她的状况呢?一个灵魂被天之力炸碎的弱智儿,怎么可能会在一夕之间成了人人称颂的天才。不过你也很聪明,你一点一点的改变,一点一点的学习,在潜移默化成变成了大家轻易能接受的样子,别人能忘记,我怎么可能会忘记。”

    他凑近凤倾狂,直直盯着她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你根本就不是凤倾狂,你只是个无主的灵魂,只是个无处可依的孤魂,你只是个鸠占鹊巢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凤倾狂眼底实实在在有了惊骇,心里也翻起了滔天巨浪。

    从她到这个世界来,一步一步一点一滴,自以为瞒得够好,自以为瞒得够紧,却不曾想,早有人洞悉了这一切。

    “既然知道,为何不从一开始就揭穿我?”凤倾狂看着凤归远,连一声大哥都喊不出口了。

    她只是个冒牌货,自然也无法在心安理得的喊着眼前这个人为大哥了。

    凤归远伸手将她的发梢微微勾起,发丝缠绕在指尖,带着缱绻之意。

    “揭穿?揭穿了有用吗?我用了无数方法想将你的灵魂剥离出去,可是无论我怎么做,你还是好端端的。我又不能杀了你,这具身体不能有任何的损伤,我可以容忍你这孤魂呆在这身体里,但是绝对不会容忍因为你而伤害了这身体。那灵魂只是缺了一块而已,我再找回来就是,在此之前,我可以容忍你扮演着她的角色。”

    他说到这里,似乎想起了什么,连眼神都变得温柔起来。

    “可是,你越来越像她,这具身体的样貌也越来越像她,每每看到这张脸上的笑颜,我就兴奋得不能自已。在午夜梦回之时,甚至都在想,就这样好了,就这么一辈子看着你,即使是虚假的也好。”

    凤倾狂看着眼前的凤归远,记忆中的那张脸与眼前的脸缓缓重叠,指尖轻颤,心若擂鼓。

    “我亲爱的,小七。”凤归远的声音似有若无,飘在她的耳边,也飘过了她的心上。

    她的瞳孔微张,以往被丢掉的记忆在这一刻重新捡回。

    那是她最快乐的一年,最无忧的一年,最欢喜的一年。

    顾惜诺,这三个字眼,是她那无尽幽暗岁月里最纯净的温柔,那温柔里延长的时光几乎定格。

    人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,可是又有谁知道,那伤痕只是消失在了皮肤的表层,但是那疼痛却已是嵌进了骨髓里,融到了血液里,随着血液在全身奔流,然后尽数到了心室壁上,开出一朵绝美的花。

    有些人几乎已经在你的记忆里遗忘,你忘记了他的样貌,忘记了他的笑容,忘记了他的声音,但是每当想起他的那种感受,却是经年流转也改变不了的。

    那是酸甜掺和苦涩,犹如毒药,让你美好无比,却在甜蜜过后痛苦的让人心碎。

    连自己也跟着一块碎掉,无论如何拼凑,也拼凑不回来了。

    小七,这是独属于顾惜诺的名字。

    她记得长廊处那散落的阳光,带着暖意的柔和,少年在窗边沉睡的容颜,安静美好。

    她记得他的手掌,握着她时,带着滚烫的热度,让她都会不自主的有被烫伤的错觉。

    她记得他看她时的眼眸,沉了水,化了冰,笑意浅浅,让她的呼吸都变得小心。

    她记得,当她手中的刀刃划过他的颈项,鲜血流过她的指尖,一点一滴重重砸在了她的心上。

    他在路灯下轻声呢喃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的,小七,我知道的,我知道你是来杀我的。”(不记得这个的亲,去翻翻前面哦,前面我有提过的。)

    是啊,他是她人生中大旱三季里突如其来的雨水,是她绵延黑暗里唯一的光。

    可是,她却亲手扼杀了这道光。

    或许,她真正爱上他的时刻,就是在他死去的那一刻。

    在他笑着对她说,我知道的那一刻。

    她是那样的稚嫩与年轻,跌跌撞撞着遇到了美好的爱情,却不懂那纷乱的思绪是为何,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斩断它。

    可是,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,斩断它,也是会疼的。

    疼到她夜夜不能入眠,疼到她的心脏几乎都麻痹,疼到她明明没有哭,眼泪却总是自己掉了下来。

    那一年,她乔装进了S大,为了杀一个富家公子。

    他叫,顾惜诺。

    那一年,她成了他的女朋友,如同普通人那样,同吃一个冰淇淋,同喝一杯水,彼此牵着手走过昏暗的路灯,彼此在黑暗中拥抱只听到擂鼓的心跳。

    他总是背着她,走过那弯弯绕绕的花丛小径,像是走过人生的悲喜一切。

    他与她坐了一次旋转木马,其后他就再也不坐了。

    他说,那样的感觉太痛苦,一直在追逐,却永远也追不上。

    看着你的背影近在咫尺,伸手都可触碰的距离,可是却永远也摸不到。

    喜欢?爱?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字眼?

    她曾经想找出爱他的证据,拼命的,疯狂的找。

    但是却没有,没有。

    没有证据的东西,是那么缺乏说服力,那么空洞的,甚至于绝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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